宿松法院:“府院聯動”有效紓解企業困境
宿松融媒訊 破產審判是人民法院發揮司法職能,助力優化營商環境,護航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一環。近年來,宿松縣人民法院依法切實履行破產審判職能,用足用活破產和解措施,充分發揮“府院聯動”機制作用,高效化解企業債務糾紛,幫助企業擺脫困境,保持持續經營能力。
某生態農業公司于2022年成立,注冊資金2021萬元,主要從事生態恢復及生態保護服務、農產品的生產、銷售、加工、運輸、儲藏服務等業務。2023年8月,債權人葉某以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為由,向法院申請對該生態農業公司進行破產清算。法院案件受理后,在辦理過程中,生態農業公司抵觸情緒較大,不愿配合法院和管理人的相關工作。
針對此情況,為妥善化解涉企矛盾,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,承辦法官堅持能動司法,在對案情進行深入分析的基礎上,了解到該公司監事曾表達過和解意愿,稱會償還債權人葉某的債務,但是并未實際清償。
考慮到該生態農業公司前期投入較大,若簡單的“一判了之”,宣告企業破產,不但不利于債權人的債權償付,更不利于民營企業的持續發展。破產、重整或和解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護民營企業,亦有利于保護債權人的利益。
承辦法官充分利用“府院聯動”機制,運用屬地黨委政府組織優勢,聯合洲頭鄉黨委政府,與債權人、債務人溝通協商解決方案。經過多次努力,2023年10月,各方當事人終于達成和解協議,問題得以解決。
本案充分發揮“府院聯動”機制作用,積極引導企業通過破產和解程序,盡快恢復生機、重返市場。及時化解了債務危機,讓具有發展前景和挽救價值的企業重獲新生,充分體現了破產制度的價值功能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。
履行好審判職能,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,是法院的職責使命。宿松法院將不斷強化使命擔當,提高破產審判質效,發揮好“府院聯動”機制作用,防范化解重大風險,創優法治化營商環境,以高質量司法服務高質量發展。(通訊員 汪玲)
責任編輯:李晨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