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松:以“和”促“解” 案結事了
宿松融媒訊 近日,宿松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合同糾紛案件,執行干警充分將“新時代六尺巷工作法”融入執行實踐,促使被執行人支付賠償款,真正實現案結事了。
吳某與王某合同糾紛一案,于2024年11月8日立案執行,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、報告財產令等文書,要求其履行法定義務。執行干警多次電話聯系被執行人,對其釋明不履行法定義務的后果,敦促其盡快履行,但效果甚微。考慮到本案系因交通事故引起,被執行人王某是湖北省黃梅縣人,審理階段委托了湖北某律所律師,執行干警便立即聯系了該律師,要求共同督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。
期間,執行干警多次前往黃梅縣查找被執行人,通過執行干警的不懈努力,被執行人在律師陪同下,于2024年12月12日來到宿松法院執行局。執行干警引導雙方當事人換位思考,雙方最終握手言和,就賠償款達成一致意見,共計支付18萬元,雙方對結果十分滿意。該案充分運用“和”的思維,“解”開當事人心結,使得糾紛得到實質性化解,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。(通訊員 何周揚)
責任編輯:姚翠蘭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