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吳翔等同志工作職務的通知
松城黨字〔2021〕4號
關于吳翔等同志工作職務的通知
機關各股室、下屬各單位:
經2月7日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:
吳翔同志任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機動與督查中隊中隊長(試用期一年);
王加奎同志任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一中隊中隊長(試用期一年);
石慶荀同志任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機動與督查中隊指導員(試用期一年);
李保同志任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一中隊指導員(試用期一年);
何海同志任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二中隊指導員;
何招平同志任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四中隊指導員(試用期一年);
黃美生同志任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機動與督查中隊副中隊長(試用期一年);
尹志恒同志任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二中隊副中隊長(試用期一年);
趙軍同志任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三中隊副中隊長(試用期一年);
以上同志原任相關職務自行免去。
中共宿松縣城管局黨組
2021年2月7日
責任編輯:楊劉敏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