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媒體解讀】交通運輸涉企經營許可分類實行“證照分離”
近日,交通運輸部印發《深化交通運輸“證照分離”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實施方案》,按照直接取消審批、審批改為備案、實行告知承諾、優化審批服務4種方式分類推進“證照分離”改革,進一步加大在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改革試點力度。2022年年底前,力爭在全國交通運輸領域建立簡約高效、公正透明、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,大幅提高交通運輸市場主體辦事的便利度和可預期性。
《方案》提出,全國范圍內交通運輸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實行“證照分離”改革,對“國際客船、散裝液體危險品船運輸業務經營審批(初審)”等4項涉企經營許可直接取消審批;對“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”實行審批改備案;對“水運工程監理企業乙級資質認定”等6項涉企經營許可實行告知承諾,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對“經營國內船舶管理業務審批”等4項實行告知承諾;對“公路工程專業甲級監理資質認定”等29項涉企經營許可,精簡審批材料,壓減審批時限,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營業執照等審批材料。
責任編輯:楊劉敏
